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大學暨科技院校推薦入學作業實施要點
一、依據:大學暨科技院校各項招生管道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目的:決定各大學暨科技院校各項招生管道之推薦名單。
三、推薦委員會組織與分工︰
(一)推薦委員會委員包括︰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註冊
組長共計七人。
(二)成立推薦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教務主任為副主任委員,註冊組長為執行秘書,負責會議
之召集、資料之綜理及推薦作業之督導等事宜。
四、推薦作業程序︰
(一)辦理推薦作業︰
註冊組負責公佈本校校內推薦作業實施要點及作業日程表,並提供學生成績、校排名、類群
排名等資料。
(二)受理申請︰
1.有意參加繁星推薦、特殊選才、希望入學或其他招生管道之應屆畢業生,需於指定時間提出申請並依
規定參加校內推薦作業。
2.繁星推薦另依本校「科技院校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遴選要點」辦理遴選作業。
(三)審查資格︰由註冊組負責審查參加推薦作業學生申請資格,受推薦學生報名資料不足時,應通
知學生補齊資料。
(四)決定名單︰由推薦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決定各校系或招生管道之推薦名單,但委員與推薦名
單之學生有三親等之關係者,應主動迴避。
五、推薦函:獲得推薦之學生視簡章需要可申請校長推薦函,但同一校系同一招生管道由招生委員會
推薦一人給校長寫推薦函,且同一人當年度僅能申請一份校長推薦函。
六、本實施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開始實施,其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