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繳費日期:109年7月14日(星期二)10:00至109年7月20日(星期一)24:00
說明:1. 個別繳費之考生,一律至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帳號,每位考生繳款帳號皆不同,
僅供個人繳費使用,請妥善保存,切勿遺失或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2. 登記費:新臺幣220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免繳,中低收入戶考生為新臺幣88元整。
個別繳費方法:
(一) 至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下載列印臺灣銀行繳款單(繳款帳號由系統產生),至臺灣銀行總行或分行繳費(手續費自付)。
(二) 至各地金融機構(含郵局及信用合作社)辦理跨行匯款者,填寫該行之「跨行匯款單」(手續費自付)。
(三) 持本委員會系統產生之便利商店繳款單,至便利商店每日24小時皆可繳費(免手續費),但繳費期限僅至109年7月15日(星期三)24:00止。
(四) 1.持晶片金融卡(不限本人)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手續費自付)。
2.使用金融卡轉帳時,請先注意所持之卡片是否具有轉帳功能。
3.使用ATM轉帳者,請特別注意帳戶餘額及跨行轉帳是否成功、已扣手續費。
(五) 網路ATM轉帳繳費(手續費自付)。
註1.委員會提供多重管道方便考生繳費,請考生自行擇一管道繳費,若考生重複繳費,委員會不退還其重複繳交之登記費。
註2. 臨櫃繳款方式,金融機構上班時間為星期一~五每日9:00至15:30。
註3. 繳費最後一天109年7月20日(星期一) 15:30後,不可利用郵局匯款,因其隔日才會入帳,會超過繳費期限,將無法入帳造成繳費失敗,導致無法選填志願。